关于建立区域产业金融促进体系的意见 锡滨政发(2017)28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滨湖区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滨委发〔2017〕64号)精神,努力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匹配融合,加快建设覆盖企业“招引、初创、成长、成熟、重组”全生命周期的滨湖金融促进体系,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设六大基金体系

(一)政府性招商基金(简称“招商基金”)

1.功能定位

采取政府主导投资与市场化运作管理相结合,重点解决优质项目招引过程中企业提出的落地配套投资需求。

2.规模与出资

招商基金总规模拟定为1亿元,由区政府联合各镇、开发区、街道共同出资设立,实际视项目需要由招商项目最终落户的所在镇、开发区、街道配套投资。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招商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招商配套,具体由金源公司或其指定对象作为出资主体,并负责后续的投资管理。

(2)投资与退出。招商基金以快进快出、保本微利为原则,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比例控制在项目投资总额的20%以内,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

(3)责任部门。由区商务局负责对投资项目的汇总、召集投资决策会议等有关事宜。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简称“信保基金”)

1.功能定位

通过建立区级信用担保平台,发挥政府的牵头与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降低贷款门槛、提高金融风险容忍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2.规模与出资

信保基金首期规模拟定为3000万元,按 1:10 的放大比例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即新增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3亿元由区政府与各镇、开发区、街道联动建立信保基金资金池,今后视信保基金运营情况增加(或减少)基金规模。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区政府全权委托无锡滨湖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信保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2)运作模式。对经政府推荐、有信用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由担保公司和银行按各自要求对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和风险评估。对通过审核和风险评估的企业,在落实相关保证措施后,由银行给予其信用贷款额度。单个企业原则上首次申请和使用信用贷款额度应在500万元以内,生产经营和信用良好的企业可申请上调授信额度,但最高授信额度应在3000万元以内。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于信用担保贷款出现的风险,由银行、担保公司、信保基金按2 :4 :4的比例承担。

(3)责任部门。由区经信局和区科技局负责信保基金扶持对象的审核、风险补偿确认等有关事宜。

   (三)中小科技企业成长基金(简称“成长基金”)

1.功能定位

通过放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区内具有产业技术优势或创新商业模式,处于快速成长期的轻资产、科技型企业,在扶持企业加快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企业股权融资成本。

2.规模与出资

成长基金规模首期拟定为1亿元,由民营社会资本绝对控股。其中:申请市级政府引导基金2000-3000万元,金源公司出资2000万元,剩余资金以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募集。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在政府引导下,由社会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纯市场化运作。

(2)运作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区内成长阶段的中小科技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期限一般为3年,退出可采用被投企业大股东回购、IPO及股权转让等方式。

(3)责任部门。由区发改局和金源公司负责基金设立、资金募集等有关事宜。

   (四)企业投资发展基金(简称“投资发展基金”)

1.功能定位

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区内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企业发展“由大到强”,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做强做优产业链。同时,实现国有投资平台的不断壮大与可持续发展。

2.规模与出资

投资发展基金总规模拟定为2亿元,分两期实缴到位。该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首期规模1亿元,其中国有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以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募集剩余资金,重点吸引区内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认购。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由社会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纯市场化运作。

(2)运作模式。以跟投为主,对区内拟上市企业、规模骨干企业以及其他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以定增方式进入上市公司,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3)责任部门。由区发改局和金源公司负责投资发展基金设立、资金募集等有关事宜。

   (五)企业并购重组基金(简称“并购重组基金”)

1.功能定位

专注于区内中小型企业不良资产的并购投资,通过重组、重整等市场化手段帮助区内企业解决债务和破产问题,最大限度保留企业不良资产的价值,同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变现和区内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2.规模与出资

并购重组基金总规模拟定为10亿元,采用有限合伙组织形式,由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及其指定主体和滨湖区政府指定主体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首期各方按比例认缴出资20%,后期视业务需要同比例适配到位。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由基金管理人即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源公司联合运营。

(2)运作模式。对无资质要求的资产收购业务,由该基金直接承接,然后按照流程进行管理和处置;对有资质要求的资产收购业务,由该基金通过收购债权、债权收益权等方式承继江苏资产收购的资产,在当地政府、政法委的支持下,通过重组、转让、清算等方式进行处置。

(3)责任部门。由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收购资产的重组、转让等处置工作。

(六)中小企业金融防风险转贷应急基金(简称“转贷基金”)

1.功能定位

重点用于区内中小企业融资应急需求,帮助中小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有效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2.规模与出资

目前基金规模为1亿元,由区财政局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共同出资,其中:区财政局出资5500万元,各镇、开发区、街道出资4500万元,后续将根据运行需求进一步调整基金规模。

3.运作与管理

   (1)运作主体。由滨湖区中小企业金融防风险转贷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信局)负责管理。

   (2)运作模式。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中小企业,经企业申请、所属镇(开发区、街道)初审,区经信局和银行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后,由转贷基金为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转贷基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

   (3)责任部门。由区经信局负责转贷基金的申请审核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由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区级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政府出资基金的投资、退出等决策事项及绩效管理工作。

(二)由区政府指定的出资主体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做好基金的投后监管工作。

(三)涉及由金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出资的基金,其资金来源于金源公司历年的盈利收益部分。

(四)各镇、开发区、街道应加大对初创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根据本意见配套制定相关的贴息、贴保政策,切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五)本意见规定的有关事项应当在六大基金实施细则或合作协议中载明。相关实施细则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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